12月14日16时,经过几天轨迹分析与研判,沭阳交警八中队终于将一辆长期装载汽油贩卖的小型轿车查获。
当天下午,民警在嫌疑车辆时常出没的路段蹲守。16时,该车出现,民警立即鸣笛并示意对方停车接受检查,可该车选择了加速冲过。最终,嫌疑车辆在汪刘街心停下,驾驶员下车继续逃窜。
经过近500米追逐,民警抓获了嫌疑人刘某。民警打开车辆后备厢时发现,车内暗藏玄机。该车后座被非法改装,油箱容量高达300余升,内含200余升汽油,并配有加油机。小小车厢内有一个大型储油罐,上部导管连着小型加油机,还显示着加油量和单价数目,俨然是一个小型的“移动加油站”。
据了解,刘某有专门的销售渠道,还有“流动加油”微信群,谁需要且在可送达区域便“送货上门”,并声称汽油品质堪比“95号汽油”,却仅售卖5.5元/升。但是,这种非法改装的“移动加油车”,安全隐患极大。
最终,刘某的行为因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第三十条之规定,被沭阳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十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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